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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3年)
作者:省委文明办   编辑:袁慎江   发布时间:23-09-18      点击:次

说 明

一、安徽省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是根据《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制定的年度量化指标。

二、测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创建学院网络上传材料部分 70 分、县级文明办实地测评指标 20 分、市级文明办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评价 10 分、奖励加分项目 20 分和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三、测评方法及要求

1.创建学院网络上传材料和奖励加分项目通过安徽省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系统按季度报送,省委文明办集中测评打分。各创建学院必须在系统开放时段上传本季度的全部创建工作资料。

2.县级文明办实地测评指标,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院均由所在地县级文明办负责检查打分。县(市、区)文明办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对照测评指标和打分标准进行实地检查,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检查结果并打分,检查结果包括该学院实地检查指标落实情况的佐证照片和简要评价。

3.市级文明办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段,根据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平时检查指导掌握的情况和单位测评得分情况作出评价。

4.发生负面清单问题在处理结果公布后半个月内逐级向省委文明办书面报告。

5.倡导常态化联系服务指导,严禁各级文明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年底集中检查,加重基层负担。

四、上报材料均采取“文字说明+图片或视频”的格式,其中文字说明直接在系统中输入编辑,主要介绍按指标要求落实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经过、结果等,字数不超过 300 字;图片或视频资料作为文字说明的佐证,能充分印证文字说明内容,在系统中直接插入(图片格式为 jpg、png,每张图片大小在 2MB 以内;视频格式为 MP4,大小在 50MB 以内);如需上传正式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经验材料等,请扫描保存为 PDF 格式,采用附件形式上传。材料上报操作说明在系统首页,可自行下载。

五、本测评指标由省委文明办负责解释。